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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

监控室的制度

1. 监控和消防报警系统昼夜开通, 24小时监控值班岗,全面了解和严密监视辖区安全状况,并认真填写《中控运行日志 》 。

2. 监控中心严禁吸烟,严禁使明火,设备操作台上不得堆放杂物。

3. 监控中心严禁播放音乐、录像,或将工作电脑用于娱乐和其他非工作使用。

4. 监控中心人员必须保持充沛精力,不打瞌睡,以高度责任感认真观察,不得随意向外人泄露本辖区的监控点、消防设备等安全方面的资料。

5. 所有人员严禁将录像资料及监控报警等相关数据资料拷贝、复制或外传外带,监控人员严禁使用监控报警电话 拨打私人电话。

6. 禁止任何人员随意删改监控系统程序和录像资料。

7. 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监控室,因工作需进入监控室的,需物业经理、安全业务部主管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8. 监控值班人员应时刻注意监控画面,如有异常应立即通知巡逻安全员到实地查看处理。

9. 监控中心人员应该每15分钟翻看前一次的画面。按规定执行保存,以备随时查阅。

10. 除监控中心当班员工、和上级主管检查工作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或操作监控设备。

11. 本单位人员若因工作要求,需调阅录像资料,白天需物业经理批准;晚上或节假日需经安全业务部主管批准。并电话请示物业经理,得到允许后方可登记调阅。

12. 所有进出监控中心的人员必须做好详细记录以备查验。

13. 外单位如需要调看录像资料须持书面申请,或公安机关证明经物业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

14. 自觉遵守监控人员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定当严惩。


联系信息

电话:15867899517(王先生)

座机:0574-87086111

地址: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惠兰璐4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