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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

监控中心岗位工作规程

1、目的:

监控小区各系统,特别是消防、各进出口、车库、监视系统的运行状况,确保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及时处理。


2、适用范围:

小区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工作人员/ 监控协理


3、职责:

负责本责任区内消防、安防的监视控制工作


4、操作程序:

4.1值班人员要掌握消控室内各系统的简单工作原理、性能和常规的维护清洁工作,熟练操作监视、消控系统。

4.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视监视屏及消控主机的运行状态。

4.3发现红外线报警立即通知就近保安人员赶往报警现场进行确认,并通知当班领班。

4.4当出现火警报警信号时,应立即通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就近巡逻保安和当班领班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况后再复位。

4.5当监视器上发现可疑情况或看到业主拿东西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就近巡逻保安和当班领班前往调查处理或帮忙。

4.6接到电梯被困人员的求救呼叫,立即用电梯三方通话安抚被困人员,同时通知电梯维保人员前往解救。

4.7当监视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填写维修工作单,并通知领班将其维修单交于客服部,由客服部通知工程维修人员前去检查维修。

4.8配合有关人员进行报警系统的检查以及消防系统有关测试。

4.9硬盘录象机每天清扫一次,每天上下班交接时检查硬盘录像机是否正常录像,以及录制画面的质量是否清晰。 因技术更新原因更换设备的,按照最新设备的相关技术要求调整,但须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4.10监控中心应有基本的客户信息资料,客服部应及时将了解的客户调整信息通知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当值人员了解到的客户信息更改也应及时通知客服部。

4.11当值人员应准确、真实、清晰填写值班记录。

4.12全力配合小区各岗位的工作。


5、相关文件:

5.1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5.2电梯困人处置流程图

5.3火警处置流程图

5.4消防应急流程图


6、相关记录

6.1 消防、监控中心交接班登记表

6.2 消防、监控中心报警情况登记表

6.3 消防、监控中心物品借用登记表

6.4 消防、监控中心人员进出登记表

6.5 保安部巡查报修单

6.6 客户基本信息表


联系信息

电话:15867899517(王先生)

座机:0574-87086111

地址: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惠兰璐4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