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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通过制定物品临时存放管理规程,加强保安员岗位工作管理的科学性与服务的规范性。
2、 适用范围:
岗位全体保安员
3、 职责:
负责业主(客户)物品临时存放、保管,为业主(客户)提供方便、满意的服务。
4、操作规程
4.1 登记
4.1.1临时存放物品人要认真填写物品存放人的姓名,物品名称,存放的时间及存放人联系电话。
4.1.2岗位保安员要对存放的物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保安员签字将业主(客户)物品存放到指定的地方。
4.1.3剧毒、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以及贵重物品不予存放。
4.2存放
4.2.1岗位保安员注意存放物品发生的变化,防止曝晒、水浸造成存放物品的损失。
4.2.2如存放物品超过存放时间三天一直无人领取,要通过电话与存放人取得联系,通知其领取存放物品。
4.2.3对无法取得联系且一直无人认领的物品,保安员不得自行处理,要及时向上汇报,并做好记录。
4.3领取
4.3.1领取临时存放物品时,保安员要仔细核对领取人姓名。
4.3.2如其他人代领的要代领人出示并记录其证件号码。
4.3.3如是重要物品,保安员应先与存放人取得联系,经确认后方可交付代领人。
5、相关文件
5.1保安仪表、仪容要求及用语规范
6、记录:
6.1业主(客户)物品临时存放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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