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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

保安工作记录保存管理规程

1、目的:

加强保安工作记录管理,提高保安工作的严肃性和保密性。


2、适用范围:

全体保安。


3、职责:

3.1各岗位保安员负责本岗位工作记录的日常管理。

3.2领班、保安主管负责工作记录收集、整理、分类、装订和存档。


4、操作规程:

4.1各岗位保安员做好日常的工作记录,并在记录本用完后将其上交保安领班。

4.2保安领班将收集上来的工作记录进行分类整理后,按照《档案管理标准规程》装订、存档入监控中心。

4.3装订的封面要注明记录的时间,格式×年×月×日至×年×月×日。

4.4装订后的记录按类别和时间顺序分别存放在指定的文件档案柜内柜上须贴标签注明,以便于查找。

4.5硬盘录像机内容在保存7天后,将被新的收录内容覆盖。

4.6保安工作记录的存放管理期限为2年,界时由服务处统一销毁。

4.8除公司经营班子、质量管理部人员、本服务处经理、保安部主管外,工作记录及硬盘录像机内的内容未经服务处经理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更不允许拷贝外借。

4.9如业主寻找失物或公安机关破案需要查阅资料的须经服务处经理批准,当值监控值班人员须在〈消防、监控中心交接班登记表〉上记录。


5、相关规程:

5.1保安部管理工作规程

5.2保安仪表仪容要求及用语规范

5.3保安器械管理规程

5.4安防设备管理规程

5.5消防管理工作规程

5.6火灾处置预案

5.7监控中心钥匙管理规程

5.8治安事件处置预案


6、相关表单:

6.1消防、监控中心交接班登记表


联系信息

电话:15867899517(王先生)

座机:0574-87086111

地址: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惠兰璐459号